摘要:本文将对《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这本中国乡村社会研究著作的主旨、各部分内容以及论证的逻辑进行说明和梳理,并对其现实意义做一定的扩展讨论,以在今天的视角下更好地理解本书的意义。

关键词:经营式农场 家庭式农场 内卷化 半无产化

在农民学的分析视角上,存在实体主义、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三种传统观点。这三种视角都有角度片面与分类笼统的不足。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这本书中批判地利用了这三种观点,采用了一个“区别不同阶层小农的综合分析”,引用30年代人类学家实地调查所得的资料、清代刑部的命案档案、宝坻县户房的一些档案等,同时实地采访部分有关人员,由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论证顺序,对近百年来华北农村的演变型式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研究问题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民族资本主义兴起。在此之前,已有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其最早出现的时间众说纷纭,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资本主义萌芽于春秋战国。但是为何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未能完全发展出资本主义,中国学者认为帝国主义的入侵,使中国沦为了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从而妨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正常发展(黄宗智,1986[2000]:9)。实际上这个论点存在许多想当然的论证。他们的主要立足点是,中国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即雇佣劳动关系,农业工业等行业的商品化程度已经大大提升。然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不等于向资本主义的发展。按照西方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因为农业商品化的发展,脱离了土地的无产化的农民走向其他行业如工业,从而推动工业革命,并达到资本主义革命目的。但是就中国的实际情况,黄宗智给出的答案是:世界资本主义的侵入并未造成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它只加速了本地区原有的社会经济变化(黄宗智,1986[2000]:301)。这一原有的变化即,越来越多的小农变成半小农半雇农,并不脱离土地而成为无产者。而大农场主也不会致力于扩大土地规模,投入资金进行再生产,而是在土地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就放弃农民身份成为“不在村地主”,转而投身仕商,追求他们能得到的更高程度的利益。

正如书名中的“社会变迁”,作者还讨论了另一个问题即:二十世纪初期,华北的自然村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为何会产生变化,以至于形成大规模农民运动的乡村危机。作者先提出了一个概念:在二十世纪加速商品化和政治现代化以前,前华北的大部分村庄都是一个闭塞内向的地缘共同体,国家政权渗入自然村的程度很浅,村庄事务主要在村里的士绅领导下处理。随着人口压力与商品化,一些与外界联系不紧密(商品化程度较低)的村庄能维持自己的结构,面对外来压力会自我封闭,变成一个隔绝的武装共同体。而一些商品化加速村庄的小农逐渐半无产化,村庄在官僚化与村庄社团的拉锯战中来回折腾,关系逐渐紧张。而高度分化的村庄则只能任凭外部势力操控。这一切导致了二十世纪的村庄与国家政权之间紧张微妙的关系。

二、论证逻辑

(一)原地踏步的小农经济

本书提出了几个主要的概念,它们贯穿了全书,对于主旨起到了很大的辅助理解和说明作用。

第一个是内卷化。克利福德·吉尔茨给爪哇水稻农作中这种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冠以一个特别的名称:“农业内卷化”(吉尔茨,1963;转引自黄宗智,1986[2000]:6)。黄宗智将华北农村的农场按劳动力主要来源是否雇佣劳动力分为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他们的区别在于生产关系与人口。当劳动力过剩且没有外出佣工的机会时,家庭式农场会被迫忍受,将剩余劳力投入到劳动力本就过密的土地上,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劳动力的边际报酬递减,边际报酬的刺激也下降。按照资本主义企业的逻辑,一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单位,不会在成本高于报酬后继续投入劳动力,但是因为家庭式农场的特性是,它不只是一个生产单位,而是一个生产与消费合而为一的单位(黄宗智,1986[2000]:199)。在无法“解雇”劳动力,同时为生计所迫的情况下,家庭式农场投入劳动力的机会成本近乎为零,而投入剩余劳力的边际效用极高。

引入内卷化的概念是为了从根本上说明我国小农经济的变化并不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生产方式包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的革新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一种生产关系会相对稳定地存续直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后被新的生产关系取代。显然,经营式农场中雇佣劳动已经兴起,但是否这一兴起也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景甦、罗崙的论点是:经营式农场有(一)更优越的农具、耕畜和肥料,(二)通过雇佣劳动而更充分的劳动力,(三)对生产要素更高效率的运用(景甦、罗崙,1959;转引自黄宗智,1986[2000]:143)。黄宗智对此进行了辩驳。首先,由于生态环境、交通、市场、劳动量的年际分配的限制,同一村内的作物种布局型式和复种比例不会有太大差别;由于利益(产生肥料,作为劳动力)与成本(投喂饲料,占用土地)的权衡,畜力的使用也并无很大差别,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的本质始终是以人力为主的高度集约化农业。所以从正面看,经营式农场与家庭式农场在技术、土地、资本方面的运用没有分别。从反面来说明,基于满铁对四个村庄的详细调查数据显示,经营式农场的产量可能低于,也可能高于平均值。所以得出经营式农场的单位面积产量并不高于家庭式农场的结论。但虽然经营式农场的单位面积生产量与家庭式农场大致相同,由于贫农的土地短缺,他们不得不在耕作上内卷化,作为补充也在农忙时外出佣工,于是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投入足够的劳动力。故而同时在过多和不足两方面背离最佳的作物种植组合和劳动力的运用。作为补偿,贫农必须投入超量的劳动力,才能获得与经营式农场相近的产量,所以经营式农场的生产率高于家庭式农场的原因不过是家庭式农场生产率过低,并不是所谓“生产要素的高效运用”。所以,可以总结出黄宗智的结论是,经营式农场中雇佣劳动的发展并没有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也只是想当然的论述。

至于为什么中国的小农经济无法自己转化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方式,有其内在的逻辑。资本主义的发展必须先有资本的原始积累,小农的剩余价值被大土地所有者以地租、雇佣劳动、高利贷和国家赋税等方式榨取,以地租为例:如有1/3(利皮特数据的约数)的耕地出租,而租率一般约为农产的一半,那么收取的地租就约为农业总产量的1/6.再用此演算程序来计算支付工资后的剩余,农民赋予高利贷主的利息,以及小土地所有者对国家所交付的赋税,利皮特得出的总数约为农业总产量的30%,相当于经济整体总产值的约19%(利皮特,1974;转引自黄宗智,1986[2000]:17),所以靠小农实现资本积累是不现实的。从地主阶级来看,大地主,即一般称的不在村地主,他们会倾向于进入更高的阶层,因为农场经营无法让他们走向真正的成功,而商业与仕途可以。有条件的地主会放弃农耕而把土地出租,故大土地经营又转化成了小农的经营。另外,中等规模的经营式农场,出于管理与成本的原因,面积一般保持在100-200亩,在这个规模内,自己耕种的收益高于出租的收益。那么为什么经营式农场没有做出革新性的农业投资?书中讨论了几个有可能的革新方向。第一,进一步的集约化,提高套种的比例,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追肥量,大规模地平整土地等。但是这种革新需要经济结构、科学技术、国家体制等的进步,比如工业部门的发展,种植技术的突破,而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无法做到。第二,灌溉技术的进步。这种进步依赖从水库到灌溉渠的整个灌溉系统的完善,需要集中国家力量或者在集体所有制的劳动下共同努力,依靠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无法做到。最后,则是劳动效率的提高。在农忙时节,单靠人力无法完成大量土地上的老总,直到1959年后引入拖拉机才解决这一问题。

(二)社会变迁中的小农、村庄与国家政权

第二个重要的概念是小农的半无产化。半无产化不是小农到完全无产化的中间阶段,而是小农的阶级在人口压力与商品化的推动下分化,同时小农经济被手工业与雇佣劳动勉强支撑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与帝国主义的入侵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棉花作为当时华北最主要的经济作物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十六世纪以来,本地区就已经规模种植棉花,原因是东南,华南地区有大量的需求。二十世纪以来,随着日本对山东地区的资本输出,以及洋务运动下民族工业的发展,冀鲁地区的棉花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在许多地区已经达到耕地面积的10%­——30%。据调查数据,一些商品化程度高的地区的农场主的年收入过半甚至几乎全部都来自棉花。对于有资金也有雇佣劳动力的经营式农场主,种植棉花能提供一个实现阶层跃升的机会。而因为土地兼并,自耕农土地面积减小,剩余劳动力增加,棉花这种需要更多劳动力投入又能提高单位面积收益的经济作物成为了他们维持生计的无奈之选。在此之前,本地区的作物种植型式主要是两年三作,棉花取代冬小麦并没有太大的困难,因为冬小麦也是作为经济作物种植的。不过在经济效益上,棉花带来的收益是单种高粱的一倍。实际上,一个农场会采用混合型的种植方式:所以种植棉花并不是从完全的粮食作物种植到经济作物种植,而是经济作物的种植在一个复杂系统里的比重逐渐增加。在这样一个商业化的棉花种植区内,社会也产生了高度的分化。伴随着棉花种植高收益的是高风险。如果遭受自然或人为的灾害,失去一茬棉花的损失远比失去一茬高粱的损失大。由此小农会被迫借高额利息贷款,或者抵押土地给地主,进而可能失去土地,沦为雇农,成为经营式农场的劳动力。因而一年的歉收可能导致几年的经济压力,两年的歉收可能导致一辈子的无法翻身。小农内部的两级分化也因此而加速。

不过小农阶层的分化并不意味农民的无产化。西方的经验是,农业的剩余人口会转移到工业部门,从而成为城市无产阶级。但是在中国并非如此。自然经济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男耕女织,手工业一向是农业之外的主要副业。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闲时会有剩余的劳动力,此外妇女儿童也可以成为可用的劳动力。从纺织手工业获得的收入能够支撑一个家庭式农场维持自耕农式的经营。中国被卷入世界市场之后,西方开始进行商品输出,大量拥有更强竞争力的机纺纱侵入国内市场,传统纺纱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但是传统的手工织布业由于与西方技术差异小,同时成本低廉,仍然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河北和山东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还出现了新的土布中心。小土地所有者依靠着这项副业的收入抗拒着社会分化的压力。一个例子是,冀东玉田县的小王庄和芝麻堼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2亩,大部分土地易涝,只能依靠输往东北的手工织布维持本村经济。小王庄155户农户一度拥有织机142台,芝麻堼76户农户一度拥有50台。东三省被日军占领后,两村经济遭受严重打击,截至1936年,小王庄142台织机只剩34台,芝麻堼50台织机只有25台仍在生产(黄宗智,1986[2000]:201)。

当然家庭手工业并不是小农的唯一支柱,这不能解释贫农为何不放弃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从事低回报的劳作而不作为雇农领取工资——这并不与家庭手工业冲突。实际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冀—鲁西北平原的全部农户大概有1/3打短工,他们大部分是贫农。农忙时节,短工的日工资平均比长工高出一半,即使他们并不能在一年内的每一天都找到这种工作,这也是一笔维持生计的收入。

所以我们能总结出,贫农的生活方式是以自耕农的生活为主,辅以家庭手工业和雇佣劳动。这样他们既能够保留在自己土地上的“业主”意识,也能享有比雇农更高的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小农们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土地,成为无家可归的无产者,这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几乎是无法接受的下策。

前面已经提到小农的半无产化导致的社会危机。因为小农的阶层分化,村庄的中间力量——自耕农,分化为上层的地主、经营性农场主和富农,以及下层的贫农和雇农。不在村的地主以及在外帮佣的村民会慢慢与自己的村庄疏远;贫农的佣工意识逐渐替代“业主”意识,在打短工的时候与外界的接触也更大,故与村庄的联系不会那么紧密;失去土地的雇农在村内的地位会大大降低,他们也不会关心村的事务。更深层次的后果是,经济关系取代礼俗关系成为了更主要的人际关系,村庄社会结构解散,包括村民共同组织和宗族组织逐渐消失,村庄的内在凝聚力也付之阙如。这种变化正好与国家政权渗入自然村庄同时发生,于是矛盾产生了:处在国家政权与村庄社团夹缝中的原有村级领导人拒绝继续行使权力,产生的权力真空被恶霸(后来演变为土豪劣绅)篡取,进而导致地方的混乱。这也是近代中国的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三、方法论

本书最值得学习的地方之一就是作者谨慎求证的态度与严密的逻辑思维。

开篇黄宗智就提及了三种传统的农民学研究观点,但这三种模式没有一种能够套用到华北农村的实际情况中。更重要的是各派研究的方法,而不是这些范式本身。在后文,作者也批判地运用他们的观点,取其精华,运用到不同类型的农民阶层中,为自己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其次,作者善于分类讨论而不是笼统地判断。基于矛盾的特殊性,具体事例必须具体分析。作者将不同阶层的小农分为经营式的和家庭式的两种类型;将满铁资料中的33个村庄分为7个类型;将村庄按商品化程度分为不同类型等,有利于明确研究对象,针对性地寻找研究角度,得出更接近实际情况的结论。另外,作者也具备系统全面的思维方式。在批评艾尔温的“高水平均衡陷阱”理论时,他就指出,社会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不能把某一个因素孤立出来研究,这样的思维容易得出表面上逻辑严密其实脱离实际的结论。

最重要的是,我们能从其中读出对人的尊重。一切现象都要考虑参与人的想法,否则容易陷入机械思考的误区;一切制度都要考虑接受者的反应,否则产生非预期的后果。为什么大农场主不扩大再生产?因为在中国的科举制度与儒家文化影响下,进入仕途比单纯的金钱富有更代表成功。为什么小农会不符合经济学常识不计成本地投入劳动?因为为了生存,他们能够忍受极低的回报。为什么国家政权借乡保延伸控制范围的设想失败?因为没有实权的乡保往往无力催收钱粮,甚至沦为地头蛇的傀儡,而有实力的地方领导人不会为此对国家负责。

此外,无法忽视的一点是本书拥有数量极多,内容细致的图表数据。在没有数据支持的情况下,作者的推理根本无法层层深入,不可避免地会陷入空想,与实际情况偏离。这也是许多前人陷入的误区。

四、现实意义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我国向工业文明发展时必须考虑的重点问题。不能否认的是,我国现在仍存在着乡村衰落与城乡不平衡的困扰。农民依然因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分化。大部分农民脱离了土地,投身工业化与现代化,但较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不解决这一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想会遇到不小的阻力。

从乡村组织的角度来看,现在的村庄结构也存在松散的问题。村民对村庄的认同感不足,精英人员倾向于流出乡村前往城市,导致乡村空心化的难题始终存在。如何增强村庄向心力,填补人员流动产生的“权力真空”,仍然需要政策制定者的考量。

参考文献

[美]黄宗智 著 ,1986[2000]:《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北京:中华书局。

[美]克利福德·吉尔茨 著 ,1963:《农业内卷:印度尼西亚的生态变化过程》。(Geertz, Clifford,1963, Agricultural Involution: 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景甦、罗崙 著 ,1959:《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 山东:人民出版社。

[美]维克托·利皮特 著,1974:《中国的土地改革和经济发展》(Lippit,Victor.1974. Land Reform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White Plains, N.Y: International Arts and Sciences Press.)

下载地址: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美.黄宗智[xiaosongshu.cc].pdf (访问密码: xiaosongshu)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说明,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xiaosongshu.cc/article/2024111501/

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4.0 国际许可协议